国家质检总局公布钢丝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有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2%。
据悉,2015年第二季度,抽查了天津、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贵州、陕西、宁夏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90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钢丝绳产品。依据GB8903-2005《电梯用钢丝绳》、GB8918-2006《重要用途钢丝绳》、GB/T20118-2006《一般用途钢丝绳》等标准的要求,对钢丝绳产品的破断拉力、钢丝绳直径、无载荷钢丝绳直径、5%最小破断拉力钢丝绳直径、10%最小破断拉力钢丝绳直径、钢丝直径、中心钢丝直径、拆股钢丝抗拉强度、拆股钢丝反复弯曲、拆股钢丝扭转、纤维芯润滑剂含量、拆股钢丝镀层重量、缺丝、钢丝交错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江苏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一批次鑫球电梯用钢丝绳被检出拆股钢丝抗拉强度项目不合格,江苏另一钢绳有限公司一批次一般用途钢丝绳被检出钢丝直径项目不合格。
另外,烟台2家钢绳公司在抽查中拒检。